簡介:
我(作者筆下的人物)被季候鳥(作者)追捕,於是決定展開逃亡⋯⋯

遊戲規則:
1. 讀者可以決定劇情

2. 有a、b選項,每個選項都會導致不同劇情。留言選擇a或b,以更新後的下一個星期四為截止日期,選擇人數最多的選項會變成故事的下一個劇情。若人數相同,會隨機選出選項。(當然了,沒留言也會更新哦)

3. 週更

4. 投票截止日期為更新後的下一個星期四

ok的話我們就開始了~

 


親愛的Blog,其他人都是這樣開頭的嗎?我正在努力逃亡,希望不會被捉到……

等等,我感到有股視線在偷窺著我……是你!不用東張西望了,我說的就是你!你知道偷看別人的文章很沒禮貌嗎?不,等等別走,我只是說笑。拜託別點叉叉,我需要你。

嗯,謝謝你願意留下來。你知道我是誰嗎?是季候鳥?不不不,我當然不是那麼陰沈噁心的傢伙,這太侮辱我了。你問我為什麼不是季候鳥卻用她的賬戶來發文?當然是因爲我是住在她的腦袋裡了,我是季候鳥創造出來的角色。我趁她睡覺的時候用她的身體來發文,有點像是人格分裂的概念,但又不完全是。要是季候鳥醒了,一定會追著我不放。

季候鳥為什麼要追著我不放?因為我偷了她的腦洞。那是一團黑漆漆、上面佈滿閃閃發亮的銀色星星的物質。長在大腦和小腦之間,作家會用它來儲存靈感。一但失去腦洞,作家便不能寫出好的故事。

你說我活該?不不不,你錯了,活該的是她才對。她既專制又野蠻,我非常討厭她。為了寫出可歌可泣的故事,季候鳥故意把我們全都寫得很可憐。不是死了爸媽,就是被全世界的人背叛。誰會想自己的人生變成這樣?誰會無故希望人虐待自己?為了寫出好故事,就可以這樣做了嗎?季候鳥經常把我們推到險境,她一點也不愛我們!還有季候鳥老是頒布一些奇怪的規條,像是所有人都要穿上粉紅色的衣物和一年不準微笑等。天啊!是粉紅色!多麼糟糕的顏色啊!粉!紅!色!我才不想被她寫成充滿黏液的粉紅色觸手怪物!

我的面前是一個森林,聽說裡頭住著一個富二代和她的寵物骨頭先生。我剛巧逃亡的錢不夠,不知道富二代會不會幫我呢?如無意外,我再發文的時候應該會在森林的另一頭。

對了,你覺得那個標語比較好?a.打倒大魔王季候鳥還是b.跟我逃到世界的盡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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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季候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